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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6月2日 星期三

回來了

 過去三年我一直在修讀法律學位,今年終於畢業了,可以回復正常生活,看看網誌、學習語言、郊遊遠足、與朋友把酒當歌、玩玩桌遊。


在漫長的學習旅途中,學到很多專業知識,而且讓我更了解自己工作的內容,而在工作期間的所見所聞,又與課程的法律知識互相印證、互相輝映,得到無可比擬的滿足感,有種「學有用武之地」的感覺。


其實取得法律學位後,還要報讀為期兩年(兼職的話)名為PCLL的專業資格課程,考試合格後才有資格到律師事業所實習(為期兩年)或做大律師的學徒1年從旁學習,但考慮到現時香港的訴訟需求沒有增長,而提供法律課程的院校卻如便利店般多,律師數目亦因此有增無減,故「錢」途已不像以前一般光明。相反,自己繼續循法律翻譯方面發展,收入反而會比普通事務律師高,所以還是打消花念頭,不花二十多萬報讀對我來說沒有用處的資格課程。


了結一件心事後,閒時便可繼續研究投資和做其他喜歡做的事,逍遙自在一段時間。